通城:17人牵涉“两违”利益链被问责追责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 徐春梅 )记者今天(16日)从通城县纪委监委获悉,今年以来,该县查处了多起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其中就包括第十五期《咸宁问政》栏目曝光的案件,目前,已有17人因违反党纪国法被追责问责。

通城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黎昆明

历年以来,两违现象在通城县非常猖獗,老百姓反映非常强烈,通城县很多地方,很多房子都没通过审批,审批之后都没有办理手续,就通水通电了。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我们通城县纪委把两违工作作为我们今年反腐败头号工程在抓。

经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两违”利益链条逐渐显现出来,县电力公司、县“两违”办、县城管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少数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涉嫌行贿受贿,开具虚假证明,违规办理手续,为违法建设大开绿灯。

目前,通城县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刚因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已被移送司法机关;通城县银山电业公司总经理黎晖在通电报装工作中涉嫌收受贿赂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县城管执法局、县“两违办” 法制股副股长,办公室主任周剑桥涉嫌违规为小产权房通电报装出具虚假证明,收受贿赂,已被采取留置措施正在进行调查;县电力公司职工付望龙、杨志、通城县水利局退休干部赵石权,通城县光明电业公司总经理朱光明等四人因涉嫌行贿,均已移送司法机关。

另外,县电力公司职工赵兴、皮绪祥违规为小产权房通电报装,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隽水镇原副镇长李自良,雁塔社区支部书记黎平,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邓龙辉、城北中队原中队长黎斌,城北中队中队长孔虎,县国土资源局隽水国土所所长夏召辉,隽水国土所副所长黎明等六人因对“两违”监管不力,被县纪委立案调查。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