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防寒保暖用品的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咸宁市工商局就如何选购和使用防寒保暖用品等问题发布了警示。
一是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商场购买防寒用品。目前,市场上不少防寒用品注重新颖的外形、款式,很多消费者看到好看的防寒用品就立即购买,忽略了产品的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防寒用品时不能仅考虑款式、价格,还应选择正规商场和信誉良好的品牌,尽量不要在小摊小贩购买。正规商场对商品来源、质量控制较严,售后服务更有保证。另外,消费者还要注意检查产品证书是否齐全(包括安全质量检测合格证、说明书、3C认证标志等),不要购买证书不全的仿冒产品、贴牌产品、三无产品。
二是警示消费者规范安全操作使用防寒用品。使用取暖电器时,必须有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双重防护措施,谨防发生漏电事故;使用预热型电热毯时,要记得临睡前关闭电源,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婴儿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一定要在有人陪护才能使用电热毯;在浴室等潮湿环境下使用暖器设备,一定要购买防水溅、陶瓷发热体等型号产品;要避免几个电热电器合用一个多用电源插座,也不能将插座置于电热电器上方,以防过载、过热损坏电线,甚至引起火灾。
三是提醒消费者妥善保管防寒用品购物发票。取暖用品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