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严查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崇阳县古桥社区组长孙某,涉黑涉恶,非法转让耕地、倒卖划拨用地,巧立名目,向他人索要钱财,涉嫌敲诈勒索。2018年7月11日,孙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崇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工作,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处置问题线索5条,开除党籍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力量整合、工作联动,深挖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实行编号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管理,并组织精干力量,严格按照“一个问题线索、一个调查方案、一个工作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快查、查实必处,确保每条问题线索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借助电子宣传栏、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营造浓厚扫黑除恶社会氛围。开通举报专线,在村(社区)、学校、街道、车站等处张贴宣传标语,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让黑恶腐败势力“无处藏身”。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执纪,并对在专项斗争工作中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单位和部门,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责问责。(杨碧)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