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一段关于大学生可以去劳动局领2000元钱的信息在崇阳县许多本地微信群中传播。
信息中称:“家里有亲戚的孩子正在读大学的可以转发一下,现在可以去劳动局填表可以领取2000元钱,我们学校的老师已经去办了,手续简单,不过截止日只剩几天了,有的今明两天赶紧去办,就去填一个表,交学生证身份证中国银行的复印件就可以。”
随后该信息被崇阳本地多个转发,许多家长及学生赶到崇阳县人社局申请办理该项补贴,得到人社局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是对在崇阳实习实训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并非微信信息中所称的“正在读大学的”。
当晚,崇阳县人社局在电视台发布了《关于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了领取实习实训补贴的政策法规依据、补贴对象、标准、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并公布了联系电话。但仍有许多家长和学生对此公告表示质疑,要求县人社局按照微信信息发放补贴,由此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31日,接县人社局反映该情况后,崇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开展工作,确定该信息发布者为崇阳县某小学教师王某,王某在其单位微信群中看到同事发表的关于大学生如何申领实习实训补贴的文件后,在未完全理解政策的情况下编写了上述信息并发布在自己的家庭微信群中,王某得知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表示十分后悔。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已对王某进行教育训诫。
警方提醒
当前微信信息种类繁多,广大市民在没有对信息加以核实的情况下,不能随意传播,更不能对未核实的信息进行猜测、臆想、添油加醋,这样不仅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更有可能会让自己触犯法律。同时,在看到这类信息时,要认清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平安崇阳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