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晚,市长王远鹤主持召开了市政府2018年第11次常务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水务局局长刘中英关于防汛抗旱及河湖库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并就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河湖库是盛水之器,器净则水清,器畅则水利。我市自实施河湖库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河湖库长认真履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河湖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但在推进过程中依然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责任落实不到位、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湖库治理工作质效。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正视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推动河湖库长制工作落地落实,切实管好、用好、护好我市丰富的水资源。
一要落实责任。各级河湖库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切实加强河湖库治理的巡查、指导和督办;牵头联系单位要及时提交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为河湖库长履行职责当好参谋、提供服务。
二要补齐短板。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类的要求,全面查找河湖库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个研究、逐个破解,该整改的整改,该巩固的巩固,该建制的建制。特别是要抓紧完成河湖库划界确权和“一河(湖、 库)一策”方案编制等工作,为推进河湖库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完善机制。市水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河湖库巡查保洁、联合执法、督办检查、考评考核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主导、河湖库长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推动河湖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确保我市河湖库长制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来源:咸宁市水务局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