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下午,虽然已近下班的时间,咸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依然热闹非凡,执行裁决庭负责人彭亚华赶在中秋节假日来临之前,为12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了2000万元的标的款,让大家可以开开心心地回家过中秋节。
原来,案件的被执行人湖北某电气公司(化名)因经营出现问题,资金链断裂,下欠12家建筑公司共计3900万余元的建筑工程款无力支付。由于该系列案标的款涉及农民工工资,且金额较大,咸安区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将案件移交诉调中心进行审理,确定了每位债权人的债权金额。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诉调中心几天的时间便迅速调解结案。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彭亚华两次召开申请执行协调会,确认该电气公司无支付能力,并调查发现该电气公司在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地块上有建筑物的处置价款未提取,于是依法向高新区管委会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高新区管委会接到通知书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先行支付2000万元处置价款,余下款项在十一月初全部支付到位。
21日上午,标的款一到账,为了赶在中秋节前兑付出去,彭亚华当即通知申请执行人来到区法院领取,按50%的比例进行分配,一直忙到下班才全部妥善发放完毕。
来源:咸宁中院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