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佘惠)9月28日,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鄂民终456判决书,判决书判令咸宁镇济堂风湿病专科医院立即停止侵害该院 “麻塘”“镇氏”“镇氏兄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该院因侵害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0万元。至此,一起涉及恶意、重复侵犯注册商标“麻塘”“镇氏”“镇氏兄弟”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再次胜诉告结,使其搭便车、傍名牌的不良企图再次遭到了挫败。
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是一所有着百余年历史特色品牌医院,该院的《镇氏风湿病疗法及马钱子秘方》因在治疗风湿、类风湿等疾病上具有独特的疗效,而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注册商标“麻塘”与“镇氏”分别于2012年和2018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镇氏兄弟”于2015年成功注册为第35类户外广告等广告宣传类商标。
该院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再次胜诉,不仅充分显示了该院依法维权的决心,同时,有力地维护该院良好的品牌形象,让“麻塘”这一百年品牌能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