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选优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根据《关于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通知》(咸组通〔2018〕 号)要求,我市计划开展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含农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工作。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村“两委”换届,大力实施“农村头雁工程”,根据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需要,坚持应派尽派,从市、县、乡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一批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情况见附件1),锻造一支党性强、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为市、县、乡三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重点选派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在职党员干部,选派的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3.热爱“三农”事业,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甘于吃苦奉献,具有较强的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4.在职党员干部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派对象: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用期未满或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或者参加人事考试违规被列入诚信考试黑名单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坚持因村制宜、精准选派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组织报名。个人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含所在单位同意选派证明),根据报名岗位所在的区域,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填写“咸宁市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含农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登记表”(附件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报名需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步向市委组织部报备。
原则上县(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不跨县(市、区)报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日起,截止10月15日。
2.资格审查、考察和确定人选。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会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由市县两级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其政治、能力、业绩和一贯表现情况。
考察结束后,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逐一研究需选派党组织书记的村与报名人员匹配情况,确定拟选派人选和拟任职岗位。
3.到岗任职。乡镇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研究意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任到岗,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四、管理考核
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要以抓党建为统领,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推进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积极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
1.对选派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乡镇党委实行专职化管理。在职党员干部工作要与原单位完全脱钩。
2.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在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年度考核在乡镇进行,优秀等次名额由县(市、区)统筹,不占原单位和乡镇名额。
3.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当任满3年,鼓励任满一届。选派任职期间不影响职务职级晋升,任职满3年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备条件的,可在原单位或在基层提拔使用,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和平时调整配备时优先考虑。
4.对选派任职期间工作成效不明显、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免去村党组织书记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五、待遇保障
对选派到村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给予必要的生活工作保障和激励。在职党员干部到村任职期间,保留编制、职务、工资关系不变,由县(市、区)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照驻村第一书记标准落实驻村补助、生活补助和差旅费;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同志到村任职期间,给予适当补助,补助经费由县(市、区)财政预算到乡镇按程序发放。家不在任职村的,县(市、区)、乡镇妥善安排住宿。
六、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做好本辖区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有关事宜。
咸宁市委组织部:0715-8126242
咸安区委组织部:0715-8334449
嘉鱼县委组织部:0715-6355886
赤壁市委组织部:0715-5335363
通城县委组织部:0715-4325623
崇阳县委组织部:0715-3399240
通山县委组织部:0715-2365173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8日
咸宁市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含农村社区)
担任党组织书记岗位需求表
(编辑 陈玲)
请下载下方附件填写《咸宁市选派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含农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