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立足市场监管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该局成立了市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办公场所,明确人员职责分工,统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媒体和门户网站发布《咸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摸排工作的通告》,在全市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人群集中场所张贴发放《咸宁市工商局致全市经营者、消费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咸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大摸排工作的通告》、设置举报箱,并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发布宣传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号召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的线索立即上报,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目前累计发放“扫黑除恶”一封信8012份,张贴通告310份,设立举报箱118个,悬挂标语115幅,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7787份,引导经营户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328户。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效导向,结合基层工商部门各项专项检查工作,把中秋国庆节日市场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集贸市场整治、反不正当竞争、红盾维权、侵权假冒“双打”、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和“网剑”等专项执法行动同扫黑除恶相结合,开展明察暗访,精准摸排在市场、商贸集市等场所利用黑恶势力、宗教势力、邪教势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聚众滋扰的行霸、市霸;在经营活动中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控制商品货源及经营权、强迫交易等欺行霸市涉黑涉恶行为;在消费者投诉中,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长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权益,并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行为;传销违法活动中扣留证照、银行卡、限制人身自由涉黑涉恶行为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依法查办一批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