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钟鹏)今天(10月12日)上午,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咸宁市“三新”干部和“三新”班子管理办法(暂行) (讨论稿》和《咸宁市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听取“五城同创”工作进展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情况汇报,传达学习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着力营造拼搏赶超、加快发展的强大气场;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准用好“拥抱新时代、体现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班子和干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激励干部拼搏赶超、担当作为;要落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实行问责,坚持党管干部、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形成有为者有位、不为者挪位的干事创业氛围。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内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是一个反映城市文明水平和市民整体素质的综合性荣誉称号。要制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六年行动方案,以年度目标保阶段任务,确保实现创建目标;要组建集中统一的创建领导机构,建立齐抓共管机制,压实创建责任;要坚持创建手段和创建目标有机统一,把门前四包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体系,着力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关注度高的事情为重点,以省文明指数测评反馈的问题为难点,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公共服务提质行动、市民素质升行动、生态环境优化行动、生活环境改善行动、未成年人思道德建设行动、文化服务建设行动、市场环境净化行动、法治咸宁建设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城市创建“八大行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论述,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扎实开展“四先四后”、“红色体检”,选派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着力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全面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促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进一步激励村(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省人大常委会“罗田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三大攻坚战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兵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并研究了其他事项。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