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查质量核查和工作督查考核的要求,省污普办督查组杨安平同志等一行6人赴咸宁、赤壁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质量核查暨半年工作检查。
本次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质询、抽样复核、走访清查对象等方法进行,重点了解咸宁市咸安区、赤壁市普查工作前期准备、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清查、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任、工作调度与督办、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培训、普查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并重点考核了普查清查工作进度,现场对清查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实。
督查组按照相关比例分别实地考察了咸安区、赤壁市部分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清查工作情况。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了进行质量核查的两个乡镇(办、区、场),从清查名录的五类污染源中各随机抽取0.5%的污染源形成质量核查名录。督查组根据该名录实地核查了被检查地清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了“漏查率”、“重复率”和“错误率”,核实了关闭的基本单位情况及佐证资料。检查组对我市前阶段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意见,并对下一步普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通过此次省污普办的督查工作,我们发现了自身存在的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工作不够主动,清查进展滞后,督办力度不够等方面,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的监督检查,不断的警醒自己、鞭策自己、提高自己。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工作督办,保质保量开展普查工作,奋起直追,争取早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咸宁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