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入室盗窃案。原来,从1993年上半年起,嘉鱼男子向某(化名)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先后7次入狱,刑期长达16年,出狱后向某死性不改重操旧业,这不,刚出狱没几个月又被抓了。
今年1月11号凌晨4点左右,向某来到位于潘湾四邑村刘某、丁某等人租住的房子里,确认他们睡着后,直接推门而入,偷走刘某口袋里的现金2500元以及价值2599.2元的vivo手机一部。
得手后,向某以低价将手机出售,获得赃款100元;同月18号凌晨1点,见屋子里的人正在酣睡,向某又故技重施,采用同样的方式,偷取同村村民杨某华为手机一部和李某口袋里的现金277元;当天凌晨2点左右,向某又来到另外一户村民家,偷走其口袋里的现金330元。这次向某就没这么幸运了,盗窃后被村民察觉,直接被2民村民当场抓获。
综上所述,2018年1月11日、18日,向某先后入室盗窃作案4起,获得赃物折款一共5931.20元,销赃款100元。案发后,已将被盗的手机和现金追回,并返还给几位受害人。
嘉鱼法院认为,向某多次入室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向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后,五年内再 犯应当重罚,向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通讯员 邓月)
来源:云上嘉鱼
(编辑 李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