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 (崇阳台 吴玲燕 通讯员 佘健)11月15日,省高警崇阳大队民警在杭瑞高速公路鄂湘收费站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车男子眼神游离不定,十分紧张。
崇阳大队民警:"请把驾驶证出示一下。"
崇阳大队民警:“身份证号报一下。”
驾驶员:“421223....”
在男子出示证件后,民警发现其身份证号码与驾驶证号码不一致,两个证件的年龄相差6岁多。民警随即将男子带至执法岗亭做进一步的调查。
崇阳大队民警:“这不是你身份证吗?”
驾驶员:“这是我的。”
崇阳大队民警:“这是谁?”
驾驶员:“是我自己。”
崇阳大队民警:“哪个是你?”
驾驶员:“都是我。”
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坚持两个证件都是自己,之所以号码不一致,是因为几年前,他是用另一个身份证考取的驾照。民警随后进入系统进行比对,发现男子身份证对应的号码并未办理过驾驶证,但身份证上的照片却莫名的出现在了这本“驾驶证”上。
崇阳大队民警:“经核查,网上没有你的驾驶证信息,也就是说你没有办过驾驶证,是不是?”
驾驶员:“我自己在驾校学过,忘了。”
崇阳大队民警:“这个身份证号你说是你哥的,上面的照片是你的,这完全对不上。”
见无法蒙混过关,该男子不得不承认,自己因为考不出驾照,便耍起小聪明,将堂哥的驾照“底子”拿来,把自己的照片和姓名替换上去开货车,试图用这种“偷梁换柱”的方式应付检查,虽然用的次数不多,但没想到这次在高速交警手上“栽跟头”。
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两项违法行为,该男子被处以6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编辑 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