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我省环境问题信访件112件 涉咸宁3件

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联络组移交督察组11月21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112件,其中来电85件,来信27件。重点交办件9件,目前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

按照信访件分布情况,武汉市30件、襄阳市13件、黄冈市11件、黄石市8件、宜昌市7件、随州市6件、荆州市5件、十堰市5件、荆门市4件、孝感市4件、天门市4件、鄂州市4件、咸宁市3件、潜江市3件、恩施州1件、仙桃市1件,武汉市铁路局2件、省生态环境厅1件。

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55件、水污染类32件、噪音污染类29件、生态破坏类25件、土壤污染类7件、其他污染7件。

截至11月22日,共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1929件(来电1629件,来信300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28件,已全部交办到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记者王理略、见习记者张歆)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