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从市城乡规划局获悉,该局日前组织召开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进会,对我市“多规合一”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会议对《咸宁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审议,各县(市)规划局汇报了各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建议将《实施意见》提请市政府审议并印发各县(市)及相关单位执行,要求各县(市)规划局要认真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开展好各地“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据悉,按照前期各地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情况,全市“多规合一”试点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多规合一”试点市(县)为正在或拟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市本级(含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和市高新区;第二批“多规合一”工作对象为赤壁市和嘉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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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是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多规合一”并非只搞一个规划,而是以理顺各类规划空间管理职能为主旨,以在有坐标的一张图上叠加融合各类、各专业、各行业规划的空间信息为路径,实现各类规划衔接一致。(记者原子 通讯员刘嘉)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