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 1至7月处置162人

“感谢组织及时提醒和教育,让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近日,咸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咸安支队队员饶某某因执法不严、办案程序不规范被咸安区纪委监委诫勉谈话后真诚地反省道。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正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成常态,最大限度发挥第一道防线的教育挽救功效。

该区严格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通过组织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民生项目资金使用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预警纠偏,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

同时,该区还注重对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的研判,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运用函询约谈、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直指问题所在,找准“病灶”对症“下药”,切实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精准度。

“谈话函询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扎实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加强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具体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据了解,1至7月,全区共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62人,占“四种形态”总数57.3%,起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毛本波 王子健)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