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蔡静)2015年9月14日,咸宁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71号重点提案督办会披露,我市计划在“十三五”期间,除在主城区建设一个能容纳10000人的应急避难场所之外,还将在29个社区各建一个应急避难场所。然而,近五年过去了,已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如今成了收费停车场,市民质疑:这合规吗?
日前,市民胡先生晚上散步经过市博物馆时发现,博物馆旁边的临时避难场所被栏杆挡住,成了收费的停车场。胡先生认为这块平坦空旷的场地既然作为避难场所,就不应该成为收费的停车场。
经记者多方了解到,胡先生所说的这块空地是2016年咸安区民政局在指导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时,与浮山办事处对接协商,将此地作为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5月18日,记者在市博物馆停车场入口处看到,一块临时避难场所的指示牌十分显眼。而在收费岗的醒目位置也张贴了市发改委《咸发改价格函(2019)7号》关于收费标准批复,执行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起,试行一年。
据了解,临时应急避难场所主要指发生灾害时受影响建筑物附近的小面积空地,包括小花园、小型文化体育广场、小绿地,以及抗震能力非常强的人防设施,由于缺乏系统的物资储备以及完善的应急设施,所以一般只能用于短时间的临时避难。
那临时避难场所能否变为收费停车场呢?记者联系到了市住建局(咸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人防设施一般指地下工程,应急避难场所属地面设施,暂不属于该部门管辖范围。
随后,记者向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咨询。该局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介绍,目前湖北省还没有出台应急避难场所相关管理办法,没有明确管理部门和使用规范。针对这个问题也查找了一些资料,没有找到应急避难场所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临时应急避难场所能否建成停车场目前找不到法律支撑。
湖北海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衡表示,临时避难场所能否变为收费停车场,要看这块土地的规划用途是什么。如果当时规划的是应急场地,后面没有相应的变更规划手续,擅自改为停车场那是违法的。反过来说,如果后面把规划变更为停车场那就是合法的。
市博物馆旁的临时避难场所究竟能否成为收费停车场,谁来为此事做权威解答,本台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