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公开招聘1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附岗位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事业发展需要,嘉鱼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湖北省域内的高校(含部属在鄂院校和省属院校)毕业生以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所有报名相关资料扫描,资料压缩打包后,电子版(以本人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夹)发送至相应报名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有效工作日)。

(三)报名材料:

1.《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以本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照);

3.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应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未提供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要求及说明:

1.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除取消岗位的考生外,不得调剂岗位。

3.已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嘉鱼县在编教师不允许报考县教育局所有事业单位岗位。

4.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招聘《岗位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不作为相关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应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及以上学段且与应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 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湖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査工作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复审。

六、准考证发放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准考证的发放,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3天在中国嘉鱼网公布。

七、笔试

考试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报考“招硕引博”岗位的考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计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7月中旬举行,具体日期另行公告。请各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中国嘉鱼网、微信公众号嘉鱼发布公告信息。

2.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详见《2020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自愿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硕引博”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引进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2020年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县人社局备案。

(四)考生应提前关注考试当天天气、考点附近交通状况等,做好出行和饮食规划。因防疫需要,入场检查时间较长,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

八、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与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者视为弃考),面试入围人员与岗位数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3:1的“招硕引博”岗位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即面试分数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招硕引博”岗位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2.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临时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为保障其他考生权益,面试正常进行,面试人数与岗位数1:1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其所在面试试场(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详见中国嘉鱼网,咨询电话0715-6320560。

4.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生面试、笔试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九、考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 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 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服务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2.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发[2020]7号)文件精神,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优惠政策。

(1)嘉鱼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选择报考限招嘉鱼县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定向岗位”,也可选择报考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定向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不实行加分政策。

(2)对报考非“定向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实行加分政策,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3.上述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

4.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上述人员须主动下载填写《嘉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4),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各项目市、县主管部门提供审核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7月2日17:30前,统一报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汇总。

(五)考生如出现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核:

①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②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十、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县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 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6、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1.体检合格者方可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

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査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的排序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从面试考生中产生。

十二、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中国嘉鱼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三年。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面试考生中产生。

十四、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举办部门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考试举办部门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三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