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今天(7月7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18场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加快湖北省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请问民政部门如何通过发展养老服务,来助推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湖北省民政厅副厅长刘四海:

民政部门作为发展养老服务的职能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养老服务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助推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一是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将社会养老服务引入家庭;社区养老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机构养老主要为有集中养老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集中照料护理服务。通过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消费,助推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落实外资国民待遇,细化实化规划用地、投融资、税费优惠、补贴支持等扶持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快健康养老、医养结合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规模化、连锁化运营,大力增加普惠型、护理型养老床位供给。

三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推广“互联网+居家养老”模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大力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为广大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生活照料、康复理疗、失能照护、精神慰藉等各类服务,着力打造“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四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政府兜底保障基础上,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服务外包等运营模式,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资源,激发发展生机与活力。

五是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坚持以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为核心,督促落实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安全、优质、便利的养老健康服务。

民政部门将发挥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牵头作用,积极与发改、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并联机制,最大限度激发政策叠加效益,支持养老服务与健康、养生、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体记者 李昕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