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命令

20日,市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咸宁市将遭遇寒潮天气影响,谨防雨雪冰冻大风强降温。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影响,预计11月21日夜间~23日,咸宁市将有明显寒潮天气发生,过程平均气温下降幅度达10℃以上。气温较低时段出现在23~24日,最低气温-1~1℃,偏北风4~5级、阵风6~7级;其中,23日将有小到中雨雪,局部可能出现冻雨天气。

20日,接湖北省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后,市气象局随即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寒潮)Ⅲ级应急响应命令。全市各级气象部门高度戒备,进入应急状态。

市气象台将加强与武汉中心气象台的联合天气会商,首席预报员24小时在岗把关,加强天气联防。气象服务中心将及时通过报纸、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各种手段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提醒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据悉,此次冷空气强度强,降温剧烈,风力大,山区可能出现积雪和冰冻,对交通、农业等有一定影响。对此,市气象专家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强交通管理,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工作;做好山区农村防雪、防冻保暖等工作;加强设施农业、高空作业、户外广告牌及临时构筑物的管理,防范大风灾害。(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赵雅静)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