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一企业排放刺鼻异味遭投诉 负责人花50万解决了

鄂南大地秋高气爽,蔚蓝色天空万里无云。笔者走进咸安区工业园内的湖北天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27米高的铁质烟筒耸入天空,排出的无色烟气,与天空颜色毫无两样。谁也不曾想到,4个月前,这家公司还因为排放刺鼻异味遭到市民投诉。

据了解,湖北天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再生资源型企业,利用国内废旧塑料生产塑料颗粒,年消化废旧塑料2万吨。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未能满足两条生产线生产要求,废旧塑料在设备处理过程中,不能达到最佳效果,公司周边偶尔弥漫着烧糊的塑料异味。附近群众纷纷向生态环境部门“12369热线”“12345热线”、等投诉。

4月17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接到咸安区委督查室《督办通知》,责成区环境监察大队查处。监察大队连忙来到铁铺新村,找投诉人徐某某、黄某某等调查,听取他们诉求。接着,到公司车间查看、拍照,现场对有组织排放的烟气采样。检测结果表明:臭氧浓度为17738无量纲,是该公司环评批复的臭气浓度执行标准2000的8.8倍。监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公司罚款18万元,并责令迅速整改

公司董事长李占军连忙到山东等地参观学习,投资50万元,升级改造UV光解机,用“304不銹钢板”取代普通钢板,使功率加大,效果很佳;整体更换电捕焦油器,将内衬改为不易沾油污的“304不銹钢板”;将主烟道排放口高度由15米加至27米,有效降低了异味;升级改造二级和三级水洗设备,用PPA钢板取代碳钢,并增加两级过滤层、两级喷淋。

5月23日,监察大队对该公司有组织排放的烟气分三次采样复测,结果为550、733、733,低于该公司环评批复。监察大队累计10次到公司督促整改,公司董事长李占军说:“这50万元花得值得。既有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又提高了产品质量,产生经济效益。”(通讯员 安环办)

来源:云上咸安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