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凌晨3时许,
一名费姓女子因口角冲突欲跳河轻生
最终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
三号桥派出所民警
成功解救
昨晚凌晨3时许,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咸宁大道铁通门口有纠纷。值班民警迅速带领队员赶到现场。
经询问报警人得知,费某因酒后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后一人往对面的公园跑去。民警通过费某朋友电话联系到费某,通话过程中费某称自己在河边要跳河,民警怕其一时想不开,随即带上警力和救援装备,赶往河边。因河岸线长,处警民辅警兵分两路沿河岸往上游下游两边寻找,并一路与费某保持通话,稳定其情绪,做心理疏导。凌晨3时30分许,民警隐约在离双鹤桥不远的河栏处发现一个身影,正坐在河栏上准备跳河,判断该身影应该就是费某,赶忙关掉手电筒,一边示意其他同事继续与其保持通话,一边悄悄向费某靠近,趁其不备,一把抓住费某将其带下河栏内侧。
经了解,费某因和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受到了辱骂,再加上男朋友的责怪,产生了轻生的念头。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开导,规劝,待费某情绪逐渐稳定后,民警将其安全送回家。
退一步 海阔天空
对待争执我们一定要冷静处理
小编在这里呼吁大家
一定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哦!
最后也为我们耐心救人的民警们
点个赞!
来源:温泉警事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