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婚姻登记处有变化!

1月4日是

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

全面升级改造后迎来的

首个婚姻登记办理日

武汉市15个婚姻登记处

迎来了2021年首批新人

新实施的《民法典》规定

离婚登记设置冷静期

各婚姻登记处均已在受理

首批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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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东方IC

一上午8对夫妻申请离婚登记

为最大限度呵护个人隐私,硚口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受理处设在独立空间内,旁边设置有“家庭辅导工作室”,由区司法局派驻的调解员在办理等候区待命。
“上午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大约有8对。”调解员蔡雅琴介绍,硚口区婚姻登记处正在尝试探索“超前”介入的调解模式,以前是坐在调解室等当事人找上门,现在是站在等候区“察言观色”主动提供帮助。


离婚登记需双方到场

工作人员肖侃介绍,《民法典》实施后,升级了的婚姻登记系统使用情况良好。

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按照规定,有登记离婚需求的当事人双方,需提早在民政系统上预约,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同时,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登记期30天怎么算?

肖侃介绍,双方当事人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其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来源:长江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