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车辆还敢上路?逃不了!

云上咸宁报道(特约记者 钱璇)今天(1月6日)上午,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台部局督办的车牌号为鄂L17**2的注销车辆,经常出现在咸安区亿丰大市场附近。该队迅速安排警力一方面通过对行车轨迹进行分析追踪,一方面在亿丰市场附近开展走访排查,于上午9时30分许在市场内某商铺前查获此台已注销面包车,并按有关规定对该车进行报废处理,及时消除了这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按照“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全力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清理工作。

1月5日,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横沟中队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部局通报下发的一辆车牌号为鄂L18**2的已注销面包车,多次在横沟辖区道路出现,要求对其迅速查处。横沟交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走访排查,并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对该车行驶轨迹展开全面分析、认真研判,于当晚6时30分在横沟桥镇利民路某烧烤店门口发现一台悬挂鄂L18**2号牌的宝来小汽车。

车牌号一致,为何车型却不相同?民警当即扣留该车并将驾驶员施某带至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平台查询和民警认真比对,该车涉嫌套用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人施某在证据面前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施某所驾驶的宝来汽车系此前从他人手上购买,小车真实号牌为云A3**k9。因不慎遗失号牌后,为图行车方便,施某便将其名下的另一台已自行报废处理的面包车车牌(鄂L18**2)挂在小车上进行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并收缴了鄂L18**2已注销面包车号牌,施某因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被咸安公安分局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扣12分的行政处罚。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