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 通讯员 余茹)市教育局今天(1月11日)发布《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提出: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满分20分折算分数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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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关注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市教育局欢迎社会各界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437100;电子邮箱:253130784@qq.com。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
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