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中考拟改革: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邓超  通讯员  余茹)市教育局今天(1月11日)发布《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提出: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满分20分折算分数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内容一览表

方案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定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情况,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关注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市教育局欢迎社会各界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咸宁市咸安区咸宁大道11号咸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政编码:437100;电子邮箱:253130784@qq.com。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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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