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1年1月13日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宁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咸宁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