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25人列入
“两卡”惩戒黑名单
(通山县非法买卖“两卡”惩戒人员名单)
手机卡惩戒内容
被惩戒人员相关信息被录入通山县办理手机卡黑名单系统,名下保留1张手机卡,其它名下所有手机卡暂停使用,且相关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手机卡复通业务,不得注销原手机卡,不得新开手机卡。
银行卡惩戒内容
受惩戒的个人5年内将被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并将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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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1. 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电话卡已经严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将会被依法惩处,切勿因小利误入歧途!
2.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请及时到银行及电信部门及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
3. 如有发现被犯罪嫌疑人利用的情况,请及时注销并保留注销证据,以备相关办案部门查验,避免自己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的涉案嫌疑人或财产及名誉损失。
4. 如发现有买卖银行卡、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通山公安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