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樊瑞 通讯员王娟)为有效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查处违法“三无”船舶。1月13日至14日,由市农业农村局、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市公安局、咸安区及嘉鱼县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巡查组,对斧头湖咸安水域、嘉鱼水域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巡查组乘坐执法快艇对斧头湖咸安水域进行搜寻,现场发现捕捞船只17条。经查询,其中16条为武汉江夏区捕捞船,1条为咸安区官埠桥镇窑嘴村的捕捞船。
在斧头湖嘉鱼水域巡查时,现场发现捕捞船只42只,其中属江夏区捕捞船只39条,嘉鱼县捕捞船只3条。
据介绍,斧头湖水域面积广阔,沿湖涉及咸安区、嘉鱼县、江夏区三个县,2018年,湖北省斧头湖管理局下放捕捞证发放权限,其中:咸安区97本、嘉鱼县150本、江夏区350本,共计597本。自禁捕政策实施后,水域内的捕捞船只较往年多有增加。针对此现象,执法组表示将加大开展渔船检验相关工作,对存在的船只身份进行有效识别,对涉渔的“三无”船只进行严厉打击。同时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遵循“一船一证”机制,对各类“三无”船舶和非法捕捞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伍朝红:我们将对斧头湖沿湖镇、村有船只的农户进行一次彻底的摸排,由村委会严格审核和把关,上报乡镇审批以后,再由相关部门发牌发证。对一些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渔船将全部没收,销毁。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