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纸质)证书已经发放到咸宁市各报名点,我市考生可以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具体可咨询各报名点。
领证时应携带如下资料: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醒各考生(代领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前往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领取证书的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文:宋天平)
来源:咸宁市财政局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