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熊峰
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指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然生态优势是咸宁最大的优势,如果绿色是咸宁区域生态的底色,那么蓝色则必须是咸宁天空的背景。按照市委“六大”活动要求,我就如何打造“咸宁蓝”、强化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色彩及天际线开展调研,对咸宁大气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所思考,现报告如下:
一、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呼唤“咸宁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预期就是,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园,老百姓走出来就像在自己家里的花园一样。”体现了公园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地域和文化特色鲜明、安全开放、全民共享的公园化特征。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公园城市的特征和要求,决定了“蓝天白云”是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应有的背景色。
(一)“咸宁蓝”展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之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包含了“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的城市发展观,“望得见山”的蓝天幸福,来源于优良的空气质量。抬头看见湛蓝的天空,远望是清翠欲滴的青山,低头则是手机上越来越多的“咸宁蓝”刷爆朋友圈,这正是创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美学追求。
(二)“咸宁蓝”体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之本。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目的是为了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市民在生态中享受生活、在公园中享有服务,形成健康、自然、和谐的居住文化。“咸宁蓝”意味着洁净的空气,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市民可触可感的“绿色福利”正是幸福感的主要来源。
(三)“咸宁蓝”彰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之核。实现生产生活的绿色低碳变革是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核心要求。“咸宁蓝”的意义远不止于蓝天白云,反映的是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只有建立了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强化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体系、清洁高效的绿色资源体系,产业结构绿色化,才能真正享有高水平的咸宁蓝。
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囿于“咸宁蓝”
(一)现有“咸宁蓝”的品质不高
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大气环境治理成效显著。2015-2018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67.7%、75.6%、79.04%、82.6%,连续4年实现PM10、PM2.5浓度双下降,降幅达到37.8%和32.7%。2018年,我市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9位,是全省唯一入选“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地级市。
但是,我市的空气质量距离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要求尚有差距。全国337个地级市有157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咸宁仍是未达标城市,“咸宁蓝”的品质不高。
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86天,没有达到《公园城市建设指南》(DB42/T 1520-2019)要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的指标要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仅为78.6%,较2018年同期下降了8.5%;PM10浓度均值为56μg/m3,较2018年同期(52μg/m3)上升了7.7%;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较2018年同期(35μg/m3)上升了2.9%;城市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呈现四升(PM10、PM2.5、SO2、O3)一降(CO)一平(NO2)严峻趋势。城区空气质量污染天气达到78天,较2018年增加16天,O3已经替代PM2.5成为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
(二)影响“咸宁蓝”的因素众多
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区域性复合型问题,污染来源广泛、成因复杂,既有本地污染源,也有传输外来源,不利的气象扩散条件也会加剧大气污染程度。
一是本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露天焚烧等。机动车尾气中含有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固体颗粒物是形成PM2.5和臭氧的前提物及重要污染因子。2019年我市民用汽车保有量26.43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较2018年增长9.7%,机动车数量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加剧。扬尘污染是PM10主要来源,占颗粒物污染源的34%,市城区建筑工地逐年增多,建设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特别是夜间渣土运输量较大,极易造成扬尘污染。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等违规露天焚烧是大气污染面源之一,占颗粒物污染源的6%,城区站点周边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的瞬时性污染极易影响整体空气质量。
二是传输外来源。我市冬季主要盛行东北风,极易受到北方大范围污染天气扩散的影响。咸宁地势南高北低,幕阜山、大幕山、九宫山等山脉位于南方,北方污染气团被幕阜山脉阻挡沉积,不利于污染物南下扩散。清华大学《长江中下游城市群发展战略环境评价报告》可吸入颗粒物来源解析表明:咸宁市本地贡献为49.3%,外部输送贡献达50.7%。区域性污染传输已成为我市颗粒物的重要来源途径,如2019年1月5至8日、1月20至30日、12月14至16日,受北方污染气团、雾霾扩散传输性影响,我市出现污染天气。
三是不利气象扩散条件。根据秋冬季我市及周边地区气压情况分析,我市及周边地区均处于均压场控制,水平方向没有明显风力;另外寒冷天气时逆温现象频发,严重抑制了垂直方向的气流运动。受均压场和逆温天气影响,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两个通道均无明显空气流动,导致本地产生的污染物不断富集,甚至产生二次污染物,极大程度影响了我市空气质量。
(三)提升“咸宁蓝”的困难不少
一是责任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工业企业普遍存在达标排放就是完成任务的想法,对治污减排主体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参与治理的主动性还不高。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采取“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瞒报虚报监测数据等方式应付和逃避执法监管;部分建筑施工单位、餐饮经营户、个体户等缺乏对扬尘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存在等待观望、应付检查的现象。
二是结构性污染有待破解。产业结构不合理。咸宁高新区、咸安凤凰工业园区、嘉鱼畈湖工业园等园区涂料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企业集聚密度较大,“低小散”和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仍未根本上改变,污染的叠加累积效应明显。能源结构不合理。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率低,南三县天然气长输管线工程仍未通管,部分企业生产气源保障无法到位,导致生物质、煤炭等高污染能源使用占比较高。用地结构不合理。近几年,我市处于工程建设密集期,建设施工和拆迁工地遍地开花。当前市区现有施工工地三百余个,扬尘污染占本地源的20%以上。
三是综合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监督管理手段单一,管理技术人员匮乏,污染纠纷和事故处理能力较为薄弱,没有有效的大气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不高,臭氧污染治理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科学的防治技术、手段和机制,难以针对性地开展污染防控工作。
三、如何擦亮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蓝”
高品质的“咸宁蓝”既是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创建的客观需要,也是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建设方向。擦亮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咸宁蓝”的目标,就是在湖北省纳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率先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要求。
(一)生态创建“培”蓝,筑牢基础。把咸宁蓝的追求贯穿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建设实践,加快生态市创建,建好山水林田湖城生命共同体,让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和美丽人居水乳交融,夯实咸宁蓝的基础。深入评估我市大气环境容量、能源消耗总量及污染排放体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发展新型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转化利用,支持通山、崇阳等地建设大型太阳能项目,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管网建设,推进“南三县”管道天然气工程和全市“气化乡镇”工程;优化调整运输结构,以“公转水”“公转铁”为重点,统筹推进嘉鱼港和铁路货场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二)源头治理“护”蓝,减少排放。强化污染源头治理,减少排放,守护咸宁蓝的成色。抓好“三尘”治理。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厂矿堆场扬尘治理,督促全市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采石场堆场等严格落实遮盖、密闭、洒水、喷淋等降尘抑尘措施,重点企业安装扬尘自动在线检测、喷淋及视频监控系统;对不落实控尘措施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渣土运输车辆停运、采石场停产,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坚决予以关闭。强化“三气”整治。开展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废气、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整治,坚持公交优先、绿色出行,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加快规划建设武南高铁、咸九高速等城市铁路、公路,推进107国道环线项目实施,分流每天多达6000辆的大型货运车辆;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通过遥感监测、入户抽查、路检路查等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执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老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淘汰措施;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督促宾馆、酒店等餐饮业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深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切实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严格“三禁”措施。强化秸秆禁烧、锅炉禁煤、城区禁鞭“三禁”整治,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协同加强对露天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等行为的巡查打击力度,联合开展已关停改造燃煤锅炉的“回头看”督查工作,加强对城区禁鞭工作的宣传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宣传到位、防控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到位。
(三)科学治污“提”蓝,精准应对。精准治理污染,提高咸宁蓝的品质。加大传输通道污染管控。根据咸宁市季节性污染特征,重点关注秋冬季污染源监管,主城区秋冬季以偏北风为主,除受京津冀污染输送外,偏北方向工业园区污染影响直逼站点;秋冬季实行更加严格、精准的污染控制措施,对中心城区西、北两个污染传输通道上的重点涉气企业,实行错峰生产、限产。咸宁市3个国控站点被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咸安凤凰工业园区包围,橡胶、化工、玻璃制造等重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占城区总体60%以上,必须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和排放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高标准建设“智慧长江”智能监控平台,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生态环境集中监管指挥大格局。通过气溶胶激光雷达扫描、无人机监测、机动车遥感监测等多项科技措施的实施,实时分析监测数据,及时确定污染区域,精准锁定污染源,细化空气质量改善措施,科学指导大气污染防治。
(四)机制创新“强”蓝,加强监管。创新机制体制,强化咸宁蓝的监管。强化环境监管和处罚监督机制。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利剑行动,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涉气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依法严惩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人,并对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深度曝光,推动严格执法、企业守法成为新常态。对照“限期整改是否到位、工作监管是否到位、督促检查是否到位”的要求,全面开展责任倒查。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重点涉气企业生产全过程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测数据准确性,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监管效能,做好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有效衔接。
(五)宣传引导“育”蓝,凝聚合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传导控污治污压力,确保空气质量改善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建立健全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倡导公众践行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保护能力,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督促排污单位及个体业主自觉承担治污减排主体责任,提高排污责任主体对大气污染危害性、严重性的认识,增强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
(见习编辑 曾昕乐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