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江豚正式升级

2月5日,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正式向公众发布。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这是1989年以来,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名单第一次大规模调整。

长江江豚被称为“水中大熊猫”,但实际数量仅相当于大熊猫的一半——近30年来,从2700多头锐减到1012头。30年来,它一直待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名录上。这期间,白鱀豚离它而去,被宣布功能性灭绝;它从此独自游弋,成了长江中唯一的哺乳动物。

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在管理体制上,上述物种中,686种按陆生野生动物由林草部门管理,294种和8类按水生野生动物由渔业部门管理,在《名录》中加“*”标注。

据介绍,与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原《名录》物种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二是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我国野生动物种类十分丰富,仅脊椎动物就达7300种,其中大熊猫、华南虎、金丝猴、长江江豚、朱鹮、大鲵等许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我国所特有。为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拯救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实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1月14日首次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了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范围,对强化物种拯救保护、打击乱捕滥猎及非法贸易、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名录》发布至今32年,除2003年和2020年分别将麝类、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外,没有进行系统更新。在这一期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名录》进行科学调整不仅十分必要,且极为迫切。

2017年1月1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原林业局和农业部就启动了《名录》调整工作,通过广泛收集资源数据,对重点物种开展资源调查,多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科学评估、研讨、论证,并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最终《名录》调整方案报审稿,并获国务院批准。

升级

时隔31年保护名录首次调整

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此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是该名录自1989年实施以来,第一次进行大规模调整。

本次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是《中国脊椎动物红色名录》对我国脊椎动物的评估等级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分类与标准。重点关注三类:野外种群有灭绝危险的“极危”物种,分布区狭窄、野外种群数量稀少的“濒危”物种,以及野外种群数量下降明显或持续下降、生存受到严重威胁的“易危”物种。

长江江豚,俗名江猪。这种长江流域仅剩的淡水豚类,在地球上已生存2500万年,是世界自然基金会确定的13个全球旗舰物种之一。2013年,长江江豚被IUCN红色物种名录列为“极度濒危”物种,受胁程度仅次于野外灭绝。

长江边的居民大多有着这样的记忆:全身铅灰色或灰白色、头部钝圆、体形流畅的江猪在江水中翻腾、跳跃。但如今,这样的画面越来越难得一见。

中科院水生所副研究员郝玉江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以来,长江江豚种群量快速衰减。1991年,长江江豚数量是2700多头。2006年,国际联合考察发现,已不足1800头。2012年,约为1045头。2017年长江江豚生态科学考察结果显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约为1012头。其中长江干流445头、洞庭湖110头、鄱阳湖457头。

长江江豚极度濒危,主要是受人类活动的干扰,特别是非法渔业活动和繁忙的航运对长江江豚造成较大生存压力。据不完全统计,由于捕捞作业误伤死亡的豚类几乎达到死亡总数的一半。2018年,江西发现一头死亡江豚,全身被3层渔网紧紧包裹。

同时,水利工程阻隔江湖之间的联系,导致鱼类繁殖能力下降、数量减少,使得江豚食物短缺。2012年,长江安庆段至少有5头长江江豚饿死。此外,工业排放等造成的水质污染,也给长江江豚的生存雪上加霜。

呼吁

江豚保护升级已呼吁多年

住鄂全国政协委员曾递交联名提案

此前,关于江豚保护升级的呼声已久。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会长李彦亮,是江豚保护升级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我是陕西汉中人,在汉江边长大,在湖北第一次看到江豚,从此结下了缘分。”2006年,时任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的李彦亮,第一次见到了长江江豚。

他当时到石首天鹅洲和洪湖新螺两个豚类保护区考察,发现这两个保护区还只是县管保护区,“一个是正科级单位,一个是副科级单位,没有经费,没有人员,日子过得很艰难,更别提保护白鱀豚和江豚了。”那次考察之后,在农业部和湖北省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这两个保护区升级为省级保护区,正处级单位,人员和经费都有了保障。

2012年的科考发现,长江江豚仅1045头,比6年前锐减700多头。

江豚危急,升级保护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2014年,农业部成立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即“长江办”),李彦亮任主任。在长江办的推动下,当年10月,农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一条就提出,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捞长江江豚,对于非法捕捞、伤害长江江豚的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从2014年以后,农业部所有的相关文件和管理措施里面,江豚都放在最前面,从来没有松懈过。”李彦亮介绍,2015年、2016年,农业部分别在湖北天鹅洲、湖北何王庙、安徽安庆西江开展长江江豚迁地保护。2016年,农业部印发《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16-2025)。

然而,当时社会各界的种种努力,仍未能有效阻止江豚种群数量迅速下滑的态势。“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可以肯定的是,江豚保护的法律地位过低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中科院水生所副所长徐旭东说。

2017年全国两会,中科院水生所副所长徐旭东等10位住鄂全国政协委员提交联名提案,建议把长江江豚保护级别从二级升为一级。在2018年两会上,徐旭东再次建议,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重点保护动植物名录修订“老大难”问题,尽快将江豚列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名录。

展望

江豚面临的多种威胁仍存在

升级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长江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意味着什么?

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不同,在开发利用管理的审批权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都有所区别。

徐旭东等委员2017年的提案中说:“非法猎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较轻,截至目前的全部江豚死亡事件中,尚无一例对当事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

李彦亮说,江豚升级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将意味着在国家层面保护力度的大大加强。“社会各部门更认可,更不敢碰红线。”

“白鱀豚已经功能性灭绝,长江中的其他旗舰物种,白鲟已经基本灭绝,中华鲟也岌岌可危。保护江豚,并不仅仅是一个物种的保护,而是对整个长江的保护。”王丁说,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的指标物种,也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志。

“目前,江豚种群快速下降的趋势已得到遏制,这得益于我国正在推进的长江大保护战略。”王丁说,2020年1月,长江开始全流域禁渔,随着长江岸线整治、水污染防治等一系列生态行动的推进,长江的水生态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目前,在长江的某些区域,江豚已开始出现恢复性增长。比如,在石首天鹅洲、洪湖新螺两个迁地保护区,江豚的数量已经有100多头,一些2012年以前没有发现过的地方也出现了江豚的身影。今年6月21日,王丁在洞庭湖考察,一个多小时就看到了20多头江豚,“比过去多了。”

“江豚‘升级’,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王丁说,2018年7月24日,中国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2017年长江江豚生态科学考察结果时提到,长江江豚种群数量迅速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但种群数量极度濒危的现状没有改变,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他说,江豚面临的航运、水污染、水利工程建设等威胁依然存在,如何将长江禁渔落到实处,如何促进各部门的协调合作,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将依法依规切实做好《名录》调整后的各项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依照《名录》所列物种的自然分布区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确保其种群及栖息地安全,严防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及破坏栖息地行为;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禁止滥食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做好《名录》调整的过渡衔接工作,依法规范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等活动,对已经合法从事相关物种人工繁育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指导、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科学认识,发动公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支持保护工作,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 陈凌墨)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