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春节放假通知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余何佳)今天(10日)记者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11日—2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假7天。放假期间,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柜面业务、单位网厅业务、个人网厅业务。缴存职工可正常使用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查询本人账户信息。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为2月11日至17日的贷款批扣业务将于2月17日统一进行处理,不会对个人征信造成影响。

(见习编辑 杨紫妮 编辑 刘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