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编辑报道)今天(10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春节温馨告知书,方便我市参保群众在春节期间咨询、办理相关医保事项。
一、医保经办服务咨询热线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热线:
咸宁市市本级:0715-8182981
咸安区:0715-8876622
嘉鱼县:0715-6354816
赤壁市:0715-5332790
通城县:0715-4353501
崇阳县:0715-3069525 、3338889
通山县:0715-2397069 、2889678
(值班时间8:30-12:00 14:30-17:50)
其他时段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请拨打18671519200。
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正常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8日。
线上可通过湖北税务APP、鄂汇办APP等掌上方式以及电子税务局PC端等渠道缴费(新参保人员需先到居住地乡镇、社区登记个人参保信息,再通过以上渠道缴费)。
线下可直接到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汉口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费(春节期间部分银行网点未开放,建议节后办理)。
三、住院报销
(一)已办理异地居住人员,春节期间住院的,可网上申报办理或节后电话补办备案,直接在定点医院结算。
(二)其他人员春节期间需办理转院转诊的,可通过网上办理(跨省);或凭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转诊单直接到所转诊医疗机构就医,假期结束后凭转诊单(复印件)到相应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补办备案。
(三)特殊情况先行垫付费用的住院参保群众,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凭转诊单回参保地按政策报销,报销时需提供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银行卡复印件、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见习编辑 杨紫妮 编辑 刘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