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8日下午经表决,决定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简历:

1980.09—1984.07,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专业学习;

1984.07—1987.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工作;

1987.03—1991.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一室副主任、综合室主任;

1991.05—1992.08,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副处长;

1992.08—1994.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处长、党支部书记(1992.08晋升高级工程师);

1994.05—1995.05,水利部总工程师助理;

1995.05—1995.10,水利部副总工程师;

1995.10—1997.05,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1997.05—1998.09,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6.09—1997.07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8.09—1998.11,水利部总工程师、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8.11—1999.05,水利部总工程师;

1999.05—1999.08,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1999.06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9.08—2001.05,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1.05—2007.06,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副部长级);

2007.06—2011.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部长级);

2011.03—2015.08,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15.08—2016.09,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6.11—2017.01,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党组书记;

2017.01—2021.01,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2021.01—,水利部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