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家省级示范点公示!黄袍山、黄鹤楼、万达等32家公司上榜

10日下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公示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点(2020年度)的通知》,对431家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省级示范点进行公示。其中,示范街区(平台)30家、示范商户221家、示范消费维权服务站180家。咸宁名单如下:

一、示范街区、平台(咸宁2家)

咸宁万达广场

赤壁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商场

二、示范商户(咸宁14家)

中国电信咸宁分公司

中国联通咸宁分公司

湖北香城味道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高新温泉廷德超市

温泉柒牌牌男装专卖店

湖北巡沃酒店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咸宁恒信德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咸宁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壁华庭商贸有限公司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崇阳县供电公司

湖北众望科工贸有限公司

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

湖北黄袍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

通城县联华超市

三、示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咸宁16家)

湖北同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移动咸宁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电信温泉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咸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湖北福人金身药业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电信咸安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联通咸安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移动咸安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咸宁华信农产品批发市场消费维权服务站

湖北三国赤壁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移动嘉鱼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电信嘉鱼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中国电信通城分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湖北隐水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咸宁市柏庄茶业有限公司消费维权服务站

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旨在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发挥示范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励创建主体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有效作为,引导更多经营者参与创建。此次公示的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将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被公示的示范点如发现并查实有不符合《湖北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点指导标准》(试行)的行为,履行“四无”承诺不力的,将撤销示范点资格。

来源:咸宁市消委会、楚天都市报(记者 詹钘 通讯员 黄厚林)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