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盈盈:善做新时代行政执法“啄木鸟”

一提起去年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的荣誉,葛盈盈露出了羞涩的笑容。

一说起当前行政执法监督中的重点、难点,葛盈盈声音洪亮得又让人很难想象这是刚才那位羞涩的弱女子。

作为咸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葛盈盈浑身散发着年轻人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活力。

“别看葛盈盈是个女同志,干起工作来可是一把好手。机构改革后,她迅速调整角色,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成了‘服务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窗口’‘指导行政执法的平台’‘监督行政执法的利剑’,较好地履行了新时代行政执法‘啄木鸟’的职责。”咸宁市司法局副局长朱细权说。

图为咸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葛盈盈(左)在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看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运行情况。 毛和平 摄

服好务

2020年6月24日,咸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民法典专题学习会议。

“高空抛物行为,公安机关也有事要干……”作为主讲人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勤国在作民法典专题辅导报告时提到。

这句话,让旁听专题学习会议的葛盈盈萌生出一个“宏大”的想法:民法典里到底有多少条涉及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如何准确有效贯彻民法典?是不是可以出一个工作指引?

葛盈盈的想法,得到了咸宁市司法局党委的支持。

2020年7月,咸宁市司法局组建以行政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等为主体的工作专班,认真学习民法典1260个条文,逐条梳理出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内容的条款188条。

结合咸宁实际,工作专班以新增、修改条款为重点,筛选出其中84个重点项目,就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提出了相关工作建议和指引。

经征求各方意见、报请市政府同意,2020年12月20日,《咸宁市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正式印发。

“编写这个指引,其实就是想给涉及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的行政执法机关做好服务,从源头上防范因行政执法不到位而产生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葛盈盈说。

服务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时,葛盈盈和同事们也积极践行执法服务为民理念,推进改革便民工作。

2018年至2019年,葛盈盈和同事们推动全市证明事项清理,特别针对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

2020年5月,咸宁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与市民政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社区基层证明清理工作,联合印发有关指导意见,依法依规取消社区证明事项37项、工作任务摊派8项,确定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22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74项。

目前,咸宁市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比例达84.48%,其中市本级不动产登记个人房屋交易类业务办理环节由6个压缩到4个、存量房交易审核可当场办结。

指引实

罚,还是不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副科长张开颜有点拿不准。拿起电话,张开颜向葛盈盈“求助”。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有门店销售无任何标识口罩”的举报。顺线追查,行政执法人员查实生产企业为咸宁一家医疗用品公司。

执法人员实地走访了解到,这批口罩原本是该公司拟销往国外的产品,但由于疫情期间市内口罩供应极其紧张,该公司便除去外文包装后紧急送往市内分销店销售。

执法人员还查明,该医疗用品公司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捐赠了10万只口罩用于疫情防控。

从法理看,该公司销售无外观标识产品确实构成违法,应罚;但从情理说,该公司去除标识,主观意图是缓解市内居民口罩需求,且未对社会造成危害后果。

“依据2019年5月出台的《咸宁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综合考虑,我建议他们对该公司轻微违法问题不予立案处理,得到他们采纳。”葛盈盈说,从事后效果看,该执法行为也赢得了各方认可。

张开颜之所以第一时间想到葛盈盈,有一个重要原因是2020年3月2日,葛盈盈他们主持起草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指引》。

面对咸宁城区猪肉供应源头企业在疫情期间利用批发价频繁上涨抬高交易价的行为,葛盈盈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并予以罚款。

适应机构改革之变,咸宁市司法局对机构改革后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摸底调查,具体工作由葛盈盈所在的行政执法监督科负责。

葛盈盈他们还对咸宁市行政执法案件、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等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方向等予以进一步明确。”葛盈盈认为。

2020年5月,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咸宁落地,咸宁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执法单位调查摸底,以行政执法运行数据统计为切入点,对“三项制度”实施精准指导。

2020年底,在湖北省司法厅对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督察通报中,9个优秀市县里,咸宁市和该市通山县名列其中。

监督准

在葛盈盈看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键在监督,难点在准确、有效。

2019年,按照咸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咸宁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我们创新‘自选动作’,督促、指导全市各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查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清单转化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任务清单。”葛盈盈说。

咸宁一家行政执法单位因执法自由裁量权把握不准、行政处罚不公平,遭行政执法相对人举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这家行政执法单位立行立改,退赔了超额部分的处罚金。

统计显示,行政执法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咸宁市共查摆出问题18个,均已完成整改,退赔金额3.5万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除了加强内部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外,葛盈盈还积极推动组建行政执法外部监督力量:邀请咸宁市政协委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实现办理一个提案、规范一批执法行为;邀请群众代表担任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对市城管执法委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根据市司法局党委要求,我们将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全录入,在执法数据完备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提高行政执法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谈及未来工作重点,葛盈盈如是说。(记者 刘志月)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 彭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