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问题“一票否决”,湖北省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有了新标准

日前,湖北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湖北中职教师职称评审有了新标准。新标准把师德放在评价首位,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并规定不得简单用学生考试、竞赛成绩等作为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的依据。

《条件》明确进行分类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分为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两大类,均设置到正高级职称。

评审破除“四唯”倾向,注重对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考察,突出评价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和教学改革实绩。对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成果显著的优秀人才,《条件》允许其在单位确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由2名以上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特级教师推荐,按程序逐级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条件》明确提出,担任共青团干部或学校其他中层以上干部的经历,可视作担任班主任或辅导员的同等经历。兼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应按任教学科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在共青团工作中所获奖励,与学科奖励同等对待;专职从事共青团工作的教师,可申报思想政治或德育相关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优秀班主任可申报德育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 邓伟 通讯员 楚仁轩)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