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特约记者 钱璇)3月16日19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接到122派警称:咸安区桂乡大道消防大队门前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现场有人受伤。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电动车侧翻在道路中间护栏的一侧,车辆碎片散落一地,距离电动车近百米的道路中间则停放着一辆面包车,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
经现场初步勘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得知,事发时电动车驾驶人王某载着其妻王某某,沿桂乡大道往双泉红绿灯路口方向逆向行驶,行至区消防大队门前路段时,与朱某驾驶的一辆车牌号为鄂LF***1的面包车迎面发生碰撞,坐在电动车后方的王某某当场被撞得飞跃过道路中央的隔离护栏重摔在地。巨大的撞击力,导致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王某某颅内出血,全身多处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所幸无生命危险。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咸安交警提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不逆向行驶,横过马路时须下车推行。驾车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才能平安回家!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