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 湖北15条措施推进企业上市

今后,湖北企业上市步伐有望进一步加快。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目标和责任、上市后备资源梯次培育、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强化政策支持引导、畅通“绿色通道”、发挥中介服务、加大投融资力度、完善保障机制等八个方面制定出15条细则,明确要求各市(州)政府积极引进优质上市公司和上市后备企业落户湖北省。

《措施》提出,各市(州)政府要根据全省“上市公司五年倍增计划”要求,制定本地倍增计划和具体措施并报省上市办备案,暂无上市公司的市(州)要尽快实现零的突破。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系统企业上市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对本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培育力度,做好省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重点科创企业和行业“小巨人”企业、非国有控股和民营企业上市培育各项工作,实现行业上市“破零”。

同时,加强上市后备资源梯次培育,充实上市后备资源库,继续深入实施省级上市后备企业“金种子”“银种子”计划,研究制定各级后备资源库企业入库标准,依托企业上市政务云平台对全省上市后备资源实施分类管理、重点培育。分别建立市级“尖子”、县级“苗子”企业、各行业后备资源库。将推进科技型企业上市纳入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培育行动计划工作目标,每年遴选50家符合上市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报省级“种子”企业库,并在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等方面给予针对性重点支持。定期组织科技型企业专题上市培训,帮助企业合理规划战略目标、科学安排上市路径。

《措施》还提出,将加强专项政策扶持,对省级设立的各类涉企类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原则上优先安排上市后备企业。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优先纳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并积极推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此外,定期举办投融资对接会,将入库企业重点向各金融机构推荐。支持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安排信贷额度和提供基准利率信贷支持。对在沪深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省财政奖励400万元。对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省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省财政奖励300万元。加强人才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引进的高管、核心技术团队成员,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高层次人才计划,同等条件优先申领“楚才卡”,享受落户居留、子女就学、医疗保健等“一卡通”服务。

来源:楚天都市报(记者 刘闪)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