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巩固创文成果 推进司法文明-创文,我们在行动⑲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高林伟 谢雄飞)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的同时,不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坚持聚焦创建目标,突出创建特色,铸造文明品牌,最终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他们也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业绩。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于1952年组建,至今已有近七十年历史。走进庄严的检察院办公大楼内,几个布置温馨的房间显得格外引人注目,这就是通山县人民检察院著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全市首个以检察官名字命名的“超姐工作室”,超姐指的就是检察官彭超。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彭超向记者介绍,“超姐工作室”是一个“捕、诉、监、防”一体化的一个办案室,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这几项职能融合在一起,形成对青少年犯罪“办案、帮教、疏导、预防”一体化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

该工作室自2018年成立以来,通过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最大程度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2019年7月,彭超通过朋友圈,看到一张垃圾桶里有废弃针头、注射器等医疗废物的照片,这引起了她的警觉,随意倾倒医疗废物的行为,可能会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极大的健康安全隐患,于是彭超立即汇报,经过调查核实,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最终,此举不仅规范了当地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还促成了《村(社区)级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下发。

敏锐的洞察力和强烈的责任心,都离不开强大的专业知识做后盾。为培养专业人才,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采取部门集中学、业务骨干讲座、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有效提升了检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开放活动日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忠辉向记者介绍,近年来先后举办开展了“读书班”、“夜学”、“羊城检语”论坛等,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86人次,并在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活动中,有17人获奖。

同时,为了抓好文明创建工作,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文明创建发展规划,将创建内容、创建责任、创建任务落实到人,层层夯实创建工作,并将文明创建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纳入岗位目标考评。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正龙对记者说:“一是从思想认识上抓落实,二是从组织领导上抓落实,三是具体措施上抓落实。”

检察长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

一手抓检察业务,一手抓文明建设,两方面相互促进相互转化,最终为赢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84件1177人,提起公诉1481件1836人,并荣获全市“红色宣传工程”先进单位以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我们将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以更加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把通山检察院建成更有实力、更有魅力更加文明和谐的文明单位,为建设“山通水富、绿色发展”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检察答卷。”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