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13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李春)今天(3月22日),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台《关于咸宁市打造一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3个方面13条措施,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好服务全市项目建设大局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要优化交易采购环节,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智能化。依托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和“不见面办”目标,不断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加快推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建设,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价格透明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全面提升远程异地评标覆盖率,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同时以搬迁新交易场所为契机,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的智能化软、硬件管理平台满足公共资源交易业务需求,实现通信自动化、设备管理自动化、场地及人员管理自动化等楼宇智能化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智能化运维服务。

要主动服务市场主体,压缩办事时长、降成本。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项目交易申请、场地预定、信息发布等业务均实现网上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消投标报名手续和费用、免费提供标书编制软件,根据相关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策,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负担。

要优化招投标环境,推行“非禁即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激发市场活力。通过对交易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市场主体数据等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并自动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进行公示招投标项目市场主体差错和异常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部分线索问题移交给综合监管部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中心通过平台建设、完善制度、优化服务等举措,持续挖掘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潜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下一步将以《方案》为指导,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优化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效能。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