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前行的聂洪钧
聂洪钧(1905-1966)系咸安区官埠桥镇聂樊村人。192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被选送到第四届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同年10月经彭湃、罗严介绍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6年3月省农协遭军阀破坏,他被捕入狱,后经董必武、钱亦石营救获释。1926年7月被派往咸宁,以省农协驻鄂南特派员身份进行革命活动、策应北伐。后组建成立中共咸宁特别支部,建立农民自卫队2000余人,有力地支援与配合了北伐军攻打汀泗桥、贺胜桥的战役,参加了反击叛军夏斗寅部的战斗。
青年时期的聂洪钧/斯诺摄
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鄂南区委书记,1927年4月组织成立了鄂南农民革命军总指挥部,任总指挥。鄂南秋收暴动前夕,被派往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9年初回国到上海,先后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秘书长兼江苏省委农委秘书长、中共上海吴淞区委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宣传部科长。1930年2月以中共中央特派员、中共湖北省委委员身份到鄂北地区从事根据地的恢复重建工作,任中共鄂北特委书记,组建襄枣游击队(后发展成为红九军二十六师),参与领导红五月暴动,建立以蔡阳铺为中心的襄东、襄南、宜城等地的苏维埃政权。10月调任中共京汉(信阳)特委书记。同年冬调回上海。1931年3月被派到赣东北革命根据地,5月遵照周恩来的指示到闽浙赣省委,先后任中共闽浙赣省委组织部部长、红七军团政委。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团(红十军)政委,率部进行多次反“围剿”作战。1933年1月率红十军转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后返回闽浙赣组建新的红十军,任政委兼政治部主任,8月任闽浙赣军区政治部主任,同年12月任闽浙赣军区政委,率部坚持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斗争。1934年11月根据中央军委指示,红七军团与新红十军合编成立红十军团,任十九师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同师长寻淮洲率部参加北上抗日先遣队,同年12月率部转向皖南,与军团部率的20师会师。谭家桥战斗后,皖南特委改组,调任中共皖南特委书记,领导皖南人民开展地方革命斗争。1935年3月任中共上海临时中央执行局组织部代理部长兼秘书长,还兼管北方地区的地下交通工作。同年9月派到陕甘革命根据地,任西北军委主席,率部参加劳山战役、榆林桥战役取得胜利。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后,任西北军委(此时的西北军委即中央军委)委员、军委副参谋长。因执行错误的肃反政策,受到中央严重警告处分后,任军委后方办事处副主任。
抗战时期,1936年春任中共中央白区工作部干事,9月被派到东北做统战工作,同年11月任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统战部部长。1938年5月任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和军事部书记、统战部部长。1944年10月任八路军南下抗日支队(即八路军359旅)政治部副主任、秘书长。1945年7月任湘鄂赣边区党委书记兼军区政委。
1945年1月,南下支队(359旅)与新四军五师会师后,双方首长在湖北大悟山合影。前排右起:李先念、陈少敏、王震、聂洪钧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长江区委书记、中原军区鄂东军分区政委。1946年到北平军调处执行部,任执行处副处长。同年8月任东北局财经办事处处长兼东北粮食总局局长,为恢复和发展东北根据地的经济、保障东北部队的粮食供给做出了贡献。
解放后,1949年5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委常委。1953年1月任中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兼粮食局局长。1955年1月任国务院粮食部副部长。1966年8月12日因病在北京病逝,享年61岁。
1949年10月26日,聂洪钧在湖北省沙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
聂洪钧善于联系群众,团结干部,关心同志,谦虚谨慎,艰苦朴素,对自己要求严格,不避讳自己的过错,始终以革命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淡泊功名,有功不居。聂洪钧的思想和行动,体现了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咸安区史志研究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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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