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宁城区
连续发生2起未成年驾车事故
起因为何?责任在谁?
法律边界如何把握?
类似情况如何规避...
案情回顾
3月25日20时许,14周岁小明(化名)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同班同学小李(化名)小陈(化名)2人。
沿永安大道市工业园方向向永安城区方向行驶,行经永安大道鄂棉小区路段时,由于措施不当将一名小跑横穿公路的行人撞到后离开现场,造成4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
案情回顾
3月28日15时许,16岁小周(化名)驾驶一辆无牌无手续“赛托”和一辆“奔驰车”相撞。
当天小奇(化名)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嫦娥大道往温泉方向行驶,行经山水一品路段时,跨越双黄实线转弯时与由温泉方向向永安方向的,小周(化名)驾驶的一辆涉嫌超速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小周(化名)上嘴唇、下嘴唇受伤,牙齿撞掉一颗,下颚缝3针以及载员小灵(化名)疑似脑震荡受伤、两车受损严重(初步估算30000--40000元)的交通事故。
两起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令人揪心的同时发人深省,都因缺乏专业培训、肆意上路驾驶所致,在危急时刻无法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造成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让自己和社会来共同承担后果。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违法的!是违法的噢!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法律后果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的驾驶证。
此外,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家长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交警蜀黍提醒,请勿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
来源:咸安交警大队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