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编辑报道)今天(4月1日),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告,通知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业务可在网上办理。业务操作指南如下:
贷款发放后可选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抵扣月供,办理程序:
1.首月还款需校验银行卡扣款,从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银行卡足额扣款后方可办理按月对冲业务。
2.按月对冲业务办理:关注“咸宁公积金”公众号,登录个人账户,选择冲还贷签约业务。
3.冲还顺序填写:只用借款人本人公积金账户还款的,冲还顺序填“1”。
如同时用共同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还款的,在收到业务办理成功短信后,登录共同借款人(配偶)个人账户,冲还顺序填“2”。
4.如借款人不便网厅操作的,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贷款承办机构窗口办理。
(注: 具体放款日期及还款日以收到放款短信中提示的日期为准)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