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余何佳 通讯员 刘文金 石训宇)4月2日,记者从咸宁市财政局了解到,市财政局决定在市直启用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启用时间为2021年4月6日,启用票种是《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湖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使用范围是咸宁市市直各适用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的有关单位。
4月6日至30日属试运行期,现行纸质湖北省财政电脑票据可同时使用。5月1日起市财政局不再提供纸质财政电脑票据,各单位原持有纸质票据限期5月25日前送回财政票据管理部门核销。咨询电话:0715-8273652。联系人:石训宇。手机:18807248858。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