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成本高!咸宁又一人以身试法!

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饶继虎)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这两句话已经深入大家日常生活中了

可就是有一些人不听

近日,咸安区宝塔大道水果市场路段发生一起因酒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撞坏8节中央隔离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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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22时45分左右,永安中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查,刘某驾驶一辆小型桥车行经宝塔大道水果市场路段时,因酒精发作直接撞上护栏,造成8节大约25米中央隔离护栏损坏和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民警对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驾含量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到咸宁第一人民医院抽血,送咸宁归真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乙醇检测,并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已危险驾驶罪刑事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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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经咸宁归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16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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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小编提醒各位驾驶员们,切勿饮酒驾驶,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们,否则后悔都来不及,因世上无后悔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见习编辑 余梦婷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