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特约记者 徐程程 通讯员 陈艳)4月13日上午8时许,一位耄耋老人背着渔具背包蹒跚地走进咸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据悉,老人姓陈,今年已经86岁了,今天来的主要目的,是向警方上交自己家中的猎枪。
陈老介绍,因为自己是一名退伍老兵,对枪支构造比较熟悉。多年前,一位陌生男子经多方打听联系到自己,请求帮其修理猎枪,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友。后来,该男子为了感谢他,便赠送了陈老一把猎枪。但因陈老从未使用,猎枪一直在家闲置,近日得知公安机关要求主动上交枪支政策,陈老十分重视,与家人商定后,决定亲自前往咸安公安上交这把猎枪。
民警注意到,这是一把单管猎枪,长约1米,被陈老谨慎的包装在一个常见的渔具背包里。民警对陈老支持咸安警方“缉枪治爆”工作表示了感谢,并安排专车将陈老平安送回家中。
据了解,为严密社会面危险物品管控工作,切实消除枪爆安全隐患,咸安公安分局始终坚持对“缉枪治爆”宣传工作不放松,积极向群众讲解枪支、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消除社会隐患,确保辖区社会环境安全稳定。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投案自首并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