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宁报道(通讯员 阮文玉)
为进一步倡导文明安全交通行为
提高驾驶人的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的意识
今天(4月19日)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对部分被抓拍的未礼让行人的车辆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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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财政局东向西
【车牌号码】:鄂A7B35S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2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市检察院北向南
【车牌号码】:鄂AU931L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财政局东向西
【车牌号码】:鄂L07J33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财政局东向西
【车牌号码】:鄂L05258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市检察院北向南
【车牌号码】:鄂LD3P77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财政局东向西
【车牌号码】:鄂LE933R
【违法时间】:2021年4月13日
【违法地点】:咸宁大道市检察院北向南
【车牌号码】:鄂LL4227
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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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
长安大道城区大队门前路段
咸宁大道财政局门前路段
咸宁大道体育中心门前路段
咸宁大道湖北科技学院门前路段
银泉大道检察院门前路段
5个路段启用了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69条第7项
对驾驶员斑马线前未按规定礼让行人
予以扣3分、罚款100元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编辑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