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推进会要求 推动咸宁人民调解事业再上新台阶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秦俊俊)5月19日,全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推进会召开。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士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士军指出,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内部整合、外部联动、综合统筹各类资源,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合力。

张士军要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要全面加强乡镇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全面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中心全覆盖。要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实现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质量全面提升。

张士军强调,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中心建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要切实把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作为今年法治建设、平安(综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工作保障和宣传表彰,推动咸宁人民调解事业再上新台阶。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天树主持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倪贵武参加会议。

(见习编辑 杨紫妮 编辑 彭秀芬 编审 俞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