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法治专题报告会: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咸宁落地见效

云上咸宁报道(记者 钟鹏 谢雄飞)5月19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法治专题报告会,邀请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政策法规局局长、水政监察总队常务副总队长滕建仁就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作专题辅导报告。受市委书记孟祥伟委托,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士军主持报告会。

滕建仁以《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用法治力量保护长江》为题,对《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制度设计、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并且结合有关案例对一些重点法条、关键内容进行了细致解读。报告深入浅出、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会议指出,咸宁拥有128公里长江岸线,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咸宁落地见效。要把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系统观念,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结合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着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工作,扎实做好长江“十年禁渔”,依法破解制约长江大保护的各类热点、难点、痛点问题。

会议要求,要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展现咸宁作为。《长江保护法》既是生态环境的保护法,也是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促进法。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学习贯彻过程中,准确把握抓好保护和推动发展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要抓住武汉城市圈发展的新机遇,加快推进长江综合门户港建设,把128公里长江水道打造成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带。

会议强调,要运用法治力量保护好母亲河。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长江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要敢于亮剑、重拳出击,加强对涉及长江保护各类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破坏流域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同查处跨行政区域、重大违法案件。要加强《长江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加大《长江保护法》的执法监督力度,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爱长江、护长江的热情,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关心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正县级以上单位班子成员及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见习编辑 雷申 编辑 陈玲 编审 俞永忠)